高雄市立明華國民中學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 各班級教室佈置比賽實施要點
一、目的:依據94年1月27日高雄市教二字第0940200071號函辦理,暨配合法令宣導融入校園教學環境,陶冶學生優良品德,養成良好生活習慣,營造良好學習氣氛,特辦理班級教室佈置競賽。
二、佈置內容:
- 以各班級教室內周圍為主,內陽台、外走廊為輔。
- 一、二、三年級教室後公佈欄,以今年度主題活動配合「政令宣導區」及 「彈性教學課程」,大小為一張全開壁報紙。
- 配合彈性教學課程
- 三年級—以『生涯教育』及『2009世運』為專欄主題,位置不拘,用以 張貼『生涯教育』及『2009世運』相關資訊。
- 二年級—以『我愛海洋』為專欄主題,位置不拘,設計與『我愛海洋』 相關資訊。
- 一年級--以『咱的鄉土』為專欄主題,位置不拘,設計與『咱的鄉土』 相關資訊。
- 配合政令宣導:
各年級政令宣導區佈置主題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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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級政令宣導區-佈置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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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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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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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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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~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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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德教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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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~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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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範火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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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~1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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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慶教師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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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級政令宣導區-佈置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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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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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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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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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~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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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促進系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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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食、體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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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7~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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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源回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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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電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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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3~2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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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衛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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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革熱防治、滅鼠滅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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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政令宣導區-佈置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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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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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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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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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1~3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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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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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7~3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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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煙拒檳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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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3~3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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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毒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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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其他,例如:
- 佈置「校務公佈欄」,張貼本校各處室之公告事項,例如:午餐菜單、校內活動訊息……等。
- 佈置「學生的園地」,張貼學生作品、讀書心得、剪報、時事、科學、新知、
?? 生活競賽各項成果榮譽欄等。
三、評分時間:第一週開始進行佈置,於第四週開始評分,
評分時間為九月十七日(星期一)至九月二十日(星期四)截止評分。
四、評分委員:各年級級導師共三名、各年級專任教師共六名、教務處行政人員二名、
學務處行政人員二名、輔導室行政人員二名。
五、評分標準:
1.一年級:佈置內容40%、美編20%、創意15%、政令宣導15%、咱的鄉土10%。
2.二年級:佈置內容40%、美編20%、創意15%、政令宣導15%、我愛海洋10%。
3.三年級:佈置內容40%、美編20%、創意15%、政令宣導15%、
生涯教育或2009世運10%。
六、獎懲辦法:
- 各年級選出特優二名,優等三名,甲等四名,並公開表揚並依規定給予獎勵。
- 獲獎班級之負責規劃與製作的同學,請導師提報敘獎。
- 榮獲特優之班級,負責同學各記小功一次;榮獲優等者負責同學各嘉獎二次;榮獲甲等者負責同學各記嘉獎一次。
- 未依規定於時間內完成教室佈置之班級,除班長及學藝股長記警告處分外,並扣該班生活榮譽競賽成績5分;成績未超過70分者,應改善至學務處核可為止,否則亦扣該班生活榮譽競賽成績1~4分。
七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